莆田:订购实木门也要最低消费?成行业潜规则

17.07.2015  19:49

  东南网7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陈巧秀)如今,到酒店、KTV等场所消费遭遇“最低消费”的事已屡见不鲜。然而,向商家网购实木门也被要求“最低消费”却有些稀罕。近日,莆田的消费者陈女士就碰到这么一件事,对此,她感到十分不解和气愤。

   结账时被要求增加费用

  据陈女士介绍,今年4月底,她通过互联网在莆田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订购了两扇“PAPA”品牌的实木门,价格2596元。然而,6月份她上门找商家结账时却被告知,其订购的产品价格没有达到商家规定的最低价格3999元,要另外加收200元的费用。陈女士对此表示不解,她觉得商家的说法不合情理,要求商家按原价交货却遭到拒绝。

  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PAPA”门业经营者黄先生介绍,陈女士在网上订购的“PAPA”木门,是参与喜盈门广场“五一活动”的促销品。当时,促销活动时有注明所订购的产品价格必须达到3999元才能享受相关优惠。陈女士订购产品后,没有及时到其门店进行登记,而喜盈门广场方面也未及时告知陈女士,参与促销活动的消费金额须达到3999元。“现在木门行业不景气,人工费用又高,增加的200元是配货和安装的费用。”黄先生表示。

  最后,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要求增加的200元费用由喜盈门建材家具广场和陈女士各承担一半。

   “最低消费”成木门行业潜规则

  记者调查了解到,和到酒店、KTV等场所消费一样,目前,设置“最低消费”已成为木门行业的潜规则,只有达到相关标准后,商家才会免费为消费者送货上门并进行安装,否则都要加收费用。记者在建材商场走访时看到,各个商户的木门旁边的标签上都有明确的价格,有的还标明了安装费。尽管没有一家商户有明确标注最低消费标准,但在询问导购人员时,都会被告知如果消费者购买的金额达不到最低标准,则会被加收额外的配货费、安装费等费用。

  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的范律师表示,门业商家设置最低安装费用,如果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话,就不合法,因为根据消法相关规定,产品必须明码标价,公开透明。如果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就随意加收最低安装费用,其行为则涉嫌“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