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荔城法院跑出案件审理“新速度”

31.03.2021  14:21

2020年8月11日,莆田城区48小时速程序“一站式”办案中心揭牌成立,莆田荔城法院刑事速裁工作室一同落地,标志着该院刑民一体的交通事故纠纷处置“一站式”工作迈上新台阶。

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们将此机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着力点之一,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努力让司法公正与效率在一个更高水平上融合,真正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以实际行动推动学习教育落地生根。”3月26日,莆田荔城法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功能再聚集

2020年8月,荔城法院联合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共同入驻中心,在减少空间上的“距离感”后,各部门密切配合、有序衔接,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48小时以内公安侦查、检察审查起诉、法院当庭宣判“一站式”完成,让功能更聚集,实现案件批量化处理,快审快结让司法资源发挥更大的整体优势。

前不久,该办案中心审结了全省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伪造、买卖身份证件案。案发后,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苏某认罪,故立即启动48小时速裁程序办理该案,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在24小时内迅速完成侦查取证工作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院办案人员告知苏某权利义务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讯问,其表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苏某接受了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荔城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

范围再拓展

荔城法院积极探索拓宽48小时刑事速裁程序对轻微刑事案件的适用范围,从原先的危险驾驶罪拓宽至案情简单、取证便捷、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其他轻刑案件,建立“一站式、全流程”的衔接提速机制,搭建轻微刑事案件审理的“快车道”。

今年3月,黄某驾驶电动车逆行被交警拦下后,因索要证件与交警发生争抢,期间黄某用牙齿咬了交警手臂,造成交警一定程度受伤。

3月15日,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立即开展立案侦查。3月16日上午,检察院以黄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向荔城法院提起公诉。3月16日中午,经办法官加班加点,仔细阅卷。3月16日下午,荔城法院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审理该类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黄某依法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这个案件的审结是我们拓展48小时刑事速裁案件适用范围的又一次成功实践,整个案件从侦查、起诉、审判不到32小时,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接下来我们还将积极探索,让48小时一站式办案中心真正成为权利救济的及时雨,高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财产不受非法侵害,能够成为百姓办实事的地方。”荔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林雪野介绍到。

程序再简化

为将刑事速裁案件办理进一步提速增效、将“简案快审”充分落到实处,荔城法院驻办案中心刑事速裁工作室在48小时速裁程序中,突破传统裁判文书模式,采用表格式、要素式简易裁判文书模式,让案件事实证据、定罪量刑情节重点突出、一目了然、清晰易懂,打通“简案快审”最后一公里。

日前,荔城法院审结全省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盗窃案。从公安机关查获到法院宣判用时不到43小时,在法院审理阶段,从立案到审结更是仅用了不到1小时,被害人从失窃到追回财物不到1天,得到快速且公正的审判是被害人身心得到补偿的最好方法。

刑事速裁案件办理除了审批程序的简化,法律文书的精简更是其重要环节。表格式、要素式简易裁判文书的优点在于简明扼要,清晰明了,让当事人一看就懂,极大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进一步满足了老百姓对司法效率的期盼和要求。

在开庭结束后当天判决书就能送达到我们手中,省得我们再多跑几次,真的很方便。”3月26日,一位当事人在办案中心由衷感叹到。

司法为民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我们将切实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理,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的同时跑出办案‘新速度’,让一站式建设更加便民利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荔城法院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