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荔城区通报3起腐败案例 中学校长受贿被判刑

29.12.2015  15:45

  记者从莆田市监察局网站获悉,日前,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纪委通报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西天尾镇林峰村村委会主任郑建新未经审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经查,郑建新于2014、2015年间在自家埕内搭建两处占地面积为80.16平方米、77.51平方米的一层砖木结构房屋,且在原住宅上加层(二层加盖至三层)93.29平方米,三处建筑面积共计250.96平方米,经西天尾镇城建中队认定为“两违”建筑。2015年紫霄路房屋拆迁签约时,项目指挥部认定上述三处违章建筑面积为244.63平方米,补偿金额46480元。西天尾镇纪委给予郑建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莆田第十五中学原校长陈小兵受贿问题。经查,陈小兵在任莆田第九中学副校长、莆田第十五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食堂承包、小孩读书及文印服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2笔共计价值人民币7.7万元。陈小兵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拱辰街道莘郊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张文华失职问题。经查,张文华在任莘郊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兼社区五组包组干部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其所包五组发生4宗“两违”行为,构成失职错误。拱辰街道纪工委给予张文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