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荔城区城厢区电动车报牌时间延至10月31日

12.08.2014  21:20

  东南网8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莆田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于7月31日截至,不少未能及时报牌的车主致电本报,询问电动自行车何时恢复报牌,记者昨日咨询荔城交警大队获悉,本月底,荔城区和城厢区有望恢复电动车报牌工作,具体事项正在筹备中。

  此外,截至8月14日,首批电动自行车目录申报将结束,目前共有10家车商,约200多种车型申报,8月18日,质监部门将依据国标对申请车型进行审定,之后联合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公布合标车《目录》。

  据悉,8月初,莆田市出台了《莆田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办法》,4月24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凭借车辆合格证、发票、个人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制定报牌点,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办理日期从7月31日延长至10月31日。此次申请超标电动车登记,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超标电动车登记申请表》,持身份证、购车发票、超标电动车出厂合格证等材料进行申报。经销商若只开具收款收据,可凭车辆所有人出具的情况说明书,及居住地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出具的车辆所属申请人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市质监局监督科工作人员介绍,首批电动自行车目录申报截至时间为8月14日,莆田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在8月18日,对各生产企业及销售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定,由市质监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联合公布。

  □小贴士

  六种情形不予报牌

  (1)2014年4月24日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

  (2)超标电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

  (3)超标电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来历证明记载的所有人与身份证不符;

  (4)超标电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超标电动车不符;

  (5)超标电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

  (6)超标电动车改装的,或属于被盗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