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某批准逮捕。
经查,2009年8月至2014年8月间,林某以每笔能够获取本金10%的高额利润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吴某合伙从事银行转贷生意,并虚构自己在江西上高等地拥有实体经济,进一步骗取吴某信任,后多次骗取吴某共计人民币2亿多元。
林某所骗款项并未用于银行转贷生意,而是用于偿还吴某上笔投资利润、弥补自身其他投资亏损、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莆田男子以高额利润为诱饵 诈骗2亿多元被捕 -
福州19:06 04.08.2015 福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