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法院:驱除“温暖港湾”里的阴霾

29.12.2015  10:14
  近年来,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姻、伤害案件屡见不鲜,家庭暴力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充分运用审判权依法打击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家庭和谐?莆田两级法院的法官们正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反家暴“莆田经验”。

  扶弱维权

  “本庭宣判,被告人桂某因感情纠纷,持刀砍击被害人头部、颈部多刀,导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久前,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莆田市城厢区法院对一起恋人间的暴力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年轻的桂某和吴某本是一对小情侣,俩人居住在莆田筱塘市场附近的出租屋内。在同居期间,桂某和吴某经常因为一些生活小事发生争吵。2013年9月26日,吴某提出分手,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桂某一气之下,走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对着吴某的头部、颈部砍去,直到她一动不动了……

  “家庭暴力不仅仅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分手恋人、离异配偶间的暴力发生率也很高。”莆田市法院副院长姚丽青介绍,该市两级法院十分重视运用审判权依法打击家庭暴力行为,坚决维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为此,两级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实行反家暴专业审判,努力提升反家暴工作专业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家暴案件547起,其中涉家暴民事案件530起,涉及刑事案件17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3份。”法官说,桂某最终被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家属358000元。这起案件的顺利结案,是法院充分运用刑事审判权依法打击家庭暴力,切实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多方联动

  反对家庭暴力既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2015年11月24日,莆田市中院召开“司法干预家庭暴力”新闻发布会。会上,该院林炳荣副院长指出,莆田市两级法院的法官们广泛参考司法实践案例,加强多方联动,逐渐摸索出独具特色的“莆田反家暴模式”。

  2014年1月,该院被确定为“中澳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后,莆田市政法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成立了由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反家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中做好各单位工作,履行好各自职责;公检法介入,形成一定的威慑力;其他成员单位依托大调解平台,将反家暴工作与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深度融合,形成各单位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畅通渠道

  “除了身体暴力,对妇女进行谩骂、暴力威胁等形式的精神暴力,对必要生活开支进行限制的经济控制等,都属于家庭暴力。”莆田市法院姚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院深入分析家庭暴力案件的特点成因,不断从中发现问题,探索出处理、防范和遏制家庭暴力的有效对策;重视反家暴典型案例的筛选和总结,提升反家暴审判的规范化程度。

  郑某和倪某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倪某在阳台上挂了一个裹着白布的篮球,白布上写着“我要打死郑某”的字句,还经常拳击篮球,从视觉上折磨妻子郑某,使其产生恐惧感。

  2011年3月,郑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倪某与郑某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倪某不仅对妻子郑某实施身体暴力,还进行精神上的摧残,威胁控制女方,故准予二人离婚,并赔偿妻子郑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14年2月,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司法干预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时,称这是“精神暴力首次纳入家庭暴力范畴”,具有极大的影响意义。

  据悉,下一步,莆田市两级法院将不断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加大对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追诉力度。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执法司法联动,积极推动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工作,用实际的关怀和帮助为受害人撑起一把“安全伞”,给予受害人力量与信心。

  图:法官联合团委、妇联为家暴受害儿童过生日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