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沿海三类常见有毒海产 切记不要吃它们

15.02.2016  11:42
莆田沿海三类常见有毒海产 切记不要吃它们 - 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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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元宵,亲人聚餐朋友聚会,离不开一桌可口的饭菜。莆田地处东南沿海,一桌好饭离不开各色海鲜,但食药监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群众,下面3类沿海常见的水产品,切记不要出现在餐桌上。

  1.河豚鱼。因肚子会鼓成小气球,长相可爱,莆田沿海居民形象地称之为“大头鸡乖”(音),沿海常可见到,偶有不法商贩制成干品售卖。河豚鱼体长10~30cm,体形呈椭圆形,前部钝圆,尾部渐细;干品色泽淡黄,肉质细、略微呈半透明状。在河豚鱼的卵巢、脾、肝等内脏中含有河豚毒素,处理不当食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2.海鲎。具有蓝色血液、有着“海洋远古遗民”之称的活化石。鲎的身体呈青褐色或暗褐色,硬质马蹄型甲壳,尾部带着一根长而尖的尾剑,莆田主产中国鲎、圆尾鲎等品种,两者外形相似,不易区分。圆尾鲎的卵、肌肉、黄色结缔组织均有河豚毒素,极易造成食物中毒,甚至危及生命。中华鲎,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不可食用。

  3.织纹螺。俗称麦螺或白螺、海丝螺、海狮螺等,其外形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指甲盖大小。织纹螺本身无毒,早期莆田居民常有食用织纹螺的习惯,但近年来由于海洋环境的污染,使其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有毒藻类的神经毒素,食用可引起食物中毒,重者危及生命。对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