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农合基金按季度预付 1000元当1400元使用
26.09.2014 17:48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东南网莆田9月26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制度的顺利实施,方便群众就医,缓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因基金补偿后付制所带来的资金运转困难,莆田今年就开始推行新农合基金按季度预付制度,预付的基金将全部用于新农合参合人的住院和门诊费用补偿。据悉,目前该预付制度已在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所)实施。
据介绍,实施基金按季度预付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只能收取起付线和个人自费费用。原则上,莆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入院预缴金不得超过1000元,县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600元,乡镇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300元。
同时,入院预缴金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扩大使用,市级不低于40%(比如预交1000元,至少可以当1400元来使用),县区级不低于60%(比如预交600元,至少可以当960元使用),乡镇级不低于80%(比如预交300元,可以当540元使用),以此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在减轻患者就医费用压力的同时,新农合基金按季度预付还可以缓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因基金补偿后支付所带来的资金运转压力,减轻医院负担。
(记者 陈艳艳)
【责任编辑:伊宁倩】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26.09.2014 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