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2.11.2016  19:3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市安委会制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莆市安〔2016〕14号),定于2016年10月至11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结合第四季度安全形势,持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