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查处重污染企业

15.10.2015  09:02

        省环境监察总队与莆田市荔城区环保局、公安局荔城分局、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清水蓝天”联合执法。联合行动组采取沿江沿河流域排查、行业特色走访排查、畅通投诉渠道等多种方式,由环保执法人员到环境违法现场,监测站现场采样,环保执法人员与公安执法人员共同调查取证,收集材料、拍照、勘察记录、制作草图、全程录像等。至9月18日,在一周时间内共查处3家小型电镀厂、1家小型造纸厂。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及法律法规规定,移送公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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