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法院建设“服务型法院”有诀窍

25.01.2017  20:35
  近年来,莆田市秀屿区法院努力把法院打造成司法改革“试验田”,切实加强法院审判管理,推出抓好“”“便”“”三字服务理念,受到辖区群众的欢迎。

  紧扣一个“”字 让法官们服务更加热情

  “你好,请出示你的身份证。”“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接受安检。”“我们的工作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如今,人们一走进莆田市秀屿区法院,便会有工作人员提醒进行安检,态度亲和热情。这是该院开展文明接待、文明执法的一个缩影。

工作人员的形象就代表法院的形象。从立案、审判、执行中的各个环节到业外活动,对全体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开展电话回访,以人为镜,方知不足,通过对当事人、律师、检察官等进行电话回访,向他们了解法官在办案中的情况,及时掌握当事人对法官的评价,以便及时督促整改。”该院办公室负责人说。

  “行为的规范,是为更好地为民服务。”该院副院长如是说。

  行为上的规范,立案登记工作上得到充分体现。仅2016年上半年,法院就立案5623件;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当场立案率超过99%;推行立案限时办结制度,给当事人吃下“定心丸”;对立案困难的当事人适用绿色通道、快速立案、上门立案380件。

  落实一个“便”字 让群众感受诉讼的便利

  “现在一进法院大厅,就可以在执行服务中心马上查询案件执行进展和财产调查的结果,很方便。”秀屿区某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说。

  2016年5月刚成立的“执行服务中心”,是该院亲民服务的一个重要抓手。配置24小时值班人员,通过执行热线电话和执行信息查询电脑,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对查询案件执行进展和财产调查结果的,通过司法信息系统查询并如实告知案件的执行情况。对要求案件重启调查的,为其在财产查控系统中提起查询,并将查询结果通过12368执行短信平台反馈给案件当事人,对提供案件执行线索、材料的,及时收转、核查。“对各种执行投诉与建议,则进行登记并耐心释理说法,努力让当事人盛气而来、静气而去。”法院院长介绍说。 

  通过设立执行服务中心,法院打通与群众信息互动的“最后一公里”。2016年来,累计执结案件920件,执行到位资金2582.6万元。

  追求一个“”字 让办案与社会效果双赢

  法院需要理解和理性认知。“败诉方对法院有意见,无法执行申请人有意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意见更大。”一位执行法官告诉记者。

  事实上,一方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不满,有时恰是法官坚守法律底线的印证。为此,该院多层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包括中小学生专场开放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座谈会,邀请党员代表、村级基层组织干部旁听庭审。2016年以来,共有300余人受邀走进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60多场次,基本上覆盖了辖区所有中学。

  该院还通过建立青年法官志愿者服务队,进村入户开展调解纠纷、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活动56场次。通过微博、微信对热点问题,法院工作进行及时解读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正是在树立了服务型法院的建设理念引导下,该院连续3届获评“福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5届获“福建全省优秀法院”,连续4年获“莆田市一类平安单位”称号。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王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