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用海要素保障
13.07.2015 14:05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莆田网讯 记者日前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该局扎实开展“比服务”活动,下发了关于做好用海要素保障工作的有关通知。今年以来,我市湄洲湾第二发电厂、石门澳工业园、涵江临港产业园、东吴临港工业园、罗屿作业区等10宗用海用岛项目获省政府批复,用海面积4807亩;市本级审批南日岛海洋牧场养殖用海等5宗项目用海,用海面积14201亩;正在全力推进南日岛海上风电等项目用海12宗,用海面积10655亩。
下放权限改进流程
下放审批权限。全面下放市政府审批权限的海域使用项目审查工作,将市政府审批的项目用海受理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审查下放至各县(区、管委会)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批关口前移,服务工作前置,提高海域使用的审批效率。改进审批流程。取消用海初审,用海受理由原来在预申请时受理,改为在海洋环评核准后和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报批稿时受理;海域使用的收回补偿协议,由原来在提交项目核准文件之前提交,改为在最后的审批环节提交。
“绿色辅导”跟踪服务
简化论证环评,建立绿色辅导机制。采取挂点包片办法,对重点项目、重要用海区域指定专人负责,从提出用海意向开始,主动对接,指导选址,跟踪服务,全力推进。加强用海项目投资强度审查,节约集约利用岸线资源。 (湄洲日报记者 黄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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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2015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