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商局出台市场监管抽查办法强化后续监管
11.10.2014 13:2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办法》分为总则、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查数量、抽查组织、抽查实施、督查考核、附则等八部分内容。抽查包括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日常抽查和交叉抽查,日常抽查有例行抽查、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三种方式。市工商局负责对全市工商系统抽查工作的领导、组织、督查和考评;县区工商局每月前5个工作日确定工商所抽查范围、内容、方式、时间,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莆田工商红盾网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网上公告;工商所每季度抽查总数按在岗干部人均不少于30户,例行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实施抽查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等方法,按照开展抽查、记录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等步骤进行。抽查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行政指导、责令整改或行政处罚。同时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明确抽查流程和时限,并将抽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作为公务员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1.10.2014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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