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实施“五大工程”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29.04.2016 17: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强基工程。鼓励支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学习深造。今年来,全市共有40人次参加专业培训,20人次参加高等学历深造。
二、品牌工程。研发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对路的法律服务产品,精心打造有特色、有实效的法律服务品牌,建立诚信考核制度,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有市人大代表2名,县区人大代表8名,市县(区)政协委员10名。
三、便民工程。开通涉农维权热线,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乡镇挂钩,实现困难群众预约上门服务,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今年来共举办法律咨询68场,调解纠纷152件,解答法律咨询1356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万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8件。
四、创新工程。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创新工作。初步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制度改革,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36名,目前参与监督案件1件。全面启动律师代理申诉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莆田市律师代理申诉暂行规定》,目前全市律师共代理申诉案件29起,办结6件。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制定出台《莆田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莆田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推进解决律师执业“老三难”、“新三难”问题,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促进司法公正。
五、提质工程。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鼓励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打造优质窗口。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申请,给予快速办理。构建常态化的窗口巡查机制,督促窗口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9.04.2016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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