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妇联被评为全国普法宣传先进单位

17.08.2016  00:35

近日,莆田市妇联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开展的“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评选表彰”活动中,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其创新妇女儿童方面的维权工作,尤其是反家暴“莆田经验”,对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借鉴意义。

近年来,莆田市妇联坚持将“六五”普法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妇女维权三制、家庭矛盾多元调解衔接工作机制,组建“”公益维权队伍,创新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打造反家庭暴力“莆田模式”,使“六五”普法工作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过程中得到拓展提升,中澳反家暴联动机制也在莆田建立。至2015年底,莆田市妇联成功代理、调解各类纠纷354件,两个维权案例入选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此外,莆田市妇联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坚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基层、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高墙系列活动,多形式、多领域、多渠道开展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如在莆田电视台《你说,我说,大家说》新型栏目开设“让家庭远离暴力”、“弃婴之忧”、“关注留守儿童”、“家和万事兴”等多个法治访谈专题;坚持四级联动深入开展“建设法治莆田.巾帼在行动”主题活动,借助“12580”APP公众平台开展“妇女维权法律知识竞答”,举办百场“防邪知识进基层”宣传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