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施库区退果还林和生态林修复工程 。 2015年制定了东圳库区湖滨缓冲带退耕(果)还林工程和库区流域生态林建设工程作业设计,计划对东圳库区一级保护区范围内8000多亩经济桉进行改造,在二级保护区进行林分补植修复为主的生态林建设1.65万亩。截止目前,已完成生态林建设工程1.84万亩,退耕(果)还林工程2016年已完成2716亩,2017年继续实施3000亩,剩余按时序推进。 二是实施流域森林抚育。 结合年度造林绿化,突出木兰溪、萩芦溪等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造林绿化,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林分质量,增强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优化水质的能力。“十二五”以来共完成造林绿化79.34万亩,占任务64.65万亩的122.7%; 三是 禁止桉树人工林发展。 严格控制新造桉树林。禁止在木兰溪、萩芦溪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流域内继续开山种果、营造桉树等速丰林,逐步退果还林和改造桉树树种;对现有桉树人工林鼓励采用择伐和套种混交方式逐步改造种植其他阔叶林;限制山地开发,禁止炼山造林、大面积垦复抚育以及施肥等林事活动。 四是 推动商品林赎买试点 。 积极开展桉树商品林赎买试点,将主要溪流和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流域内桉树商品林林地转换为生态林地,并进行种植阔叶树种改造,以发挥森林“蓄水库”、“净化器”作用。2017年计划在仙游县、城厢区开展商品林赎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