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扶农”工作

09.10.2017  11:02

一、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在农村建立法治主题公园、法治长廊、法治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和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定期更换宣传内容,重点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环保、劳动等法律法规。

二、加大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54个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74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站点的作用,及时向农民提供法律咨询,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三、发挥“大调解”格局作用。开展民间巡回调解活动,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法律工作者,走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民间纠纷专项排查活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市共排查出婚姻家庭纠纷117件,邻里纠纷943件,轻微伤害纠纷13件,“三类纠纷”调处率100%,化解率100%。

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全市928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占全市村(社区)95.6%,引导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代理农民群众涉法问题,为农民产前、产中、产后及土地承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