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巧用“加法”夯实法治根基

17.03.2016  09:58

      莆田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多方资源,创新普法活动形式载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建立人民调解长效机制,做实做强做优全市司法行政工作。

  一是做好“大普法”加法题,为法治莆田营氛围。莆田市司法局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整合公共信息资源,探索开辟各类传播渠道,创新形式和载体,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公民与法》电视栏目、报刊、门户网站、手机短信等媒体技术,探索建立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广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行业内的普法优势,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共同组建“七五”普法市级讲师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授课能力。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二是做好“大服务”加法题,为经济发展强保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综合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为百姓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服务,2015年,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6583件,其中涉台办证898件,涉港澳办证758件。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9066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88家,代写法律文书3992件,解答法律咨询22839人次。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38件,受援人数达1992人,其中农民工602人,老年人220人,未成年人450人,残疾人103人,妇女549人。

  三是做好“大调解”加法题,为社会治理拓新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莆田版,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至2015年底,全市建有调委会215个,调解员431名。2015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矛盾纠纷6559件,调解成功6536件,调解成功率达99.65%。坚持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切实提高预防矛盾纠纷的前瞻性,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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