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厢法院发出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29.09.2016  17:12
  日前,莆田市城厢区法院使用新的裁判文书形式,将原本需要6页的裁判文书运用表格的方式简化成1页,发出莆田市首份表格式判决书。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出台后,该院适应司法改革新要求的新举措。

  运用表格式判决书的案件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城厢支行与黄某某信用卡纠纷一案,该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被告黄某某到庭参加诉讼,表示对信用卡欠款无异议,只是因为经济困难而无力偿还。鉴于该案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该案经办法官顺应司法改革潮流,使用新的裁判文书形式,将原本需要6页的裁判文书运用表格的方式简化成1页的表格式的判决书。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判决结果等信息都清晰地在表格中体现,不仅使双方当事人看了一目了然,而且极大地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效率。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