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厢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23.10.2020  15:10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你们真的是人民的好法官。”近日,60多岁的女企业家蔡某莺将一面锦旗和一份感谢信送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权的手里。

蔡某莺是城厢区东海镇人,早在1979年,她就从家乡莆田到古都西安闯荡,白手起家,还把生意做到了非洲,打下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然而,正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她却遭遇到了家庭危机,这给了她巨大的心理打击。2019年5月9日,蔡某莺的丈夫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城厢法院立案受理,同年的6月27日开庭审理。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考虑到该起离婚案件涉及财产较多且较疑难复杂,我们采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城厢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杨幼卿介绍,“而该案仅用时一个月多就办理完毕。

当时的蔡某莺早已经接受即将离婚的事实,因此,在法庭上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如何分割财产。

在法庭上,当事人双方因为争取财产的权益互不退让,杨幼卿法官首先对当事人双方进行法律分析,又耐心地做着双方的思想工作。但调解工作从上午持续到傍晚,还是没能成功化解。

我妈有高血压,年纪也这么大了,真的怕她出什么事情,杨法官可不可以加班审理,务必今天有个了解。”其间,蔡某莺的儿子找到了杨幼卿。杨幼卿立即向领导汇报此事,经院长陈志权指示后,当天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直到晚上9点左右,案件调解成功,双方签下调解协议书。

该案成功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承诺期限很快就到了。但是双方当事人已经分道扬镳不愿当面直接联系,导致财产分割手续的办理方面出现了问题。

如果一方当事人超过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还未履行义务的话,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真的启动强制执行的话,会给蔡某莺及其企业带来征信等相关的影响,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杨幼卿说。在该离婚案的办案过程中,杨幼卿始终执持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互商、自治尊商、善执惠商“五商”原则,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理念。

于是,杨幼卿当起了“传话筒”和“中间人”,尽力促成当事人双方把财产分割相关手续办好。

真的太感谢城厢法院的领导和杨法官,真心实意的帮老百姓做工作,我很感激,一定多为家乡做力所能及的贡献。”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的蔡某莺很快便与莆田市壶兰教育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从2019年起,每年为考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优秀学子每人颁发3000元奖学金,持续奖励10年,奖学金总额为60万元。

这起案仅仅是城厢区人民法院坚持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2019年至今,城厢法院共受理涉企民商事案件3204件,审结涉企案件标的11.18亿元,及时挽回企业财产损失2.27亿元。在依法惩治经济犯罪方面,2019年以来,该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12件、涉嫌犯罪线索18条;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29件34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

法治是维护营商环境最好的清新剂。我院将继续尊重与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以完善便企服务、提升办案质效、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任务,为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城厢法院副院长陈静相谈起服务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时,深有感触地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