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售有毒麦螺最高可罚五万 建议市民不要食用

22.07.2014  19:49

  东南网7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 实习生 林养东 文/图)前不久,福州罗源一老人食用六两麦螺后中毒,可能成为植物人。眼下正处麦螺旺产季,而夏季莆田市民多有吃螺的习惯,记者昨走访莆田市区多个市场发现,仍有部分摊贩在售麦螺,前往购买的市民也不在少数。

  是否带有毒素肉眼无法辨认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市场发现,仍有人售卖麦螺。在下磨市场内,海鲜摊点上售卖多种螺,其中一摊点售卖麦螺。不少摊贩告诉记者,因为可能致人中毒,多年前,他们就不再售卖麦螺。市场北侧一摊贩告诉记者,本地麦螺不仅味道好,还没毒,他摊上几十斤的麦螺只剩下三四斤了。该摊贩为了证明其售卖的麦螺无毒,当着记者的面,竟然要生吃麦螺,见状记者连忙制止。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麦螺本身无毒,其毒性是在生长环境中获得的,在代谢过程中会产生一种名为“河豚毒素”的毒素,食用后会中毒。中毒初期会产生恶心、头晕、呕吐、腹痛、胸闷、口舌发麻等一些症状,特别严重者出现昏迷,最后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工作人员介绍,麦螺种类混杂,是否带有毒素,肉眼无法辨认,且暂无快速检测手段,需将样品送达实验室专业检测,才能检出有毒物质,最快在3天后提供检测报告。工作人员提醒,虽然目前为止检测结果都为合格,但近几年食用麦螺中毒事件层出不穷,而且目前还没有特效药,所以最好不要吃。

  售卖有毒麦螺罚款两千以上

  莆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科工作人员表示,今年5月份开始,该局就联合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提醒市民不要食用麦螺。莆田海渔部门会定期对麦螺进行抽样检查,“我们一直和海洋与渔业局沟通,但他们表示每周的检测报告都显示合格,我们也只能是以劝导为主。

  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目前检测的麦螺为合格,但仍提醒市民不要食用,同时将派人去各个市场查看,一经发现售卖有毒麦螺的摊贩后,将吊销卫生许可证,针对销售额一万元以下的,将处于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