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医保缴费基数明起调整

30.06.2021  10:01

  来自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的消息,7月1日起,莆田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上限为18379元,下限为3676元。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517元计算,确定2021年莆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8379元,下限3676元。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从7月起月缴费基数调整为6126.5元,月正常缴费金额为490.12元。其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月正常缴费金额为294.08元。灵活就业人员中断补缴不享受阶段性下调费率,按原费率9%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月补缴医保基数为3676元,按照9%的费率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30.84元。(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曾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