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 优秀人才不再是一评定终身
今后,莆田市优秀人才不再是一评定终身。近日,该市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市级优秀人才退出制度的意见》,评选市级优秀人才将按“谁引进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权责相符原则,突出用人主体地位,依法规范市级优秀人才管理,实现优秀人才能进可退。
近年来,莆田大力实施“引智工程”,率先在全省实行产业人才工作金融特派员制度,为产业人才干事创业提供配套服务;率先实施产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按“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结合,以租为主、租售结合”原则,加大人才公寓建设力度。今年初以来,莆田以产业人才开发为重点,在引进院士、外籍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同时,着力培养技能人才3196名,其中高技能人才696名,产业人才为当地增加产品销售额2.6657亿元、税收1879.4万元,申请各类专利77项,同比增长21.57%。
“由于入选优秀人才可获优惠政策,许多单位或企业积极推荐争取。但优秀人才调离或难以发挥示范作用的现象偶有发生,评选优秀人才只进不出给个人及用人单位企业造成困扰。”莆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蔡金春说,允许退出、引导劝退、取消资格,既为个人及单位的困扰解套,也规范了优秀人才合理流动。
根据退出制度,凡本人主动退出放弃入选资格、用人单位劝退、工作调离和弄虚作假获得入选资格等几种情形,均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同时,对退出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对主动退出的,取消市级优秀人才称号,不再保留相应的待遇;对劝退的,取消市级优秀人才称号,获得的补助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收回;对调离的,未能履行优秀人才义务的,保留市级优秀人才称号,停止发放后续的补助经费等;对取消资格的,取消市级优秀人才称号,不再保留相应的待遇,获得的补助经费视合同履行情况部分或全收回。
作者: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