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7.10.2014  18:27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 “四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

  “全院干警通过边学边查边改,把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着力解决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作风问题,促进司法作风整体好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志伟。

  莆田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节约型法院机关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和活动方案。活动开展以来,中院共清理超标办公用房1275平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全部按规定面积改造完毕;机关“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压缩60多万元,公务接待支出下降51%,公务用车实际行驶里程和耗油分别下降3%和7%。

  针对 “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和派出法庭等窗口单位服务机制,制定《诉讼服务导诉制度》、《诉讼费用管理办法》等,提供便民利民一站式服务。

  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今年1月至9月,共组织39次例行督查、集中通报8期,现场纠正存在问题6人次,提出整改建议13条,均已整改到位。以解决涉诉信访和执行难为重点,大力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坚持“日接访、周约访、月接待”信访化解制度,推进信访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信访督办和反馈通报制度,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健康发展。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方便群众异地上访,已接待异地群众信访83人次。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3件,信访老户刘某某等先后给中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加大规避执行制裁力度,运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示、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今年1月至9月,中院在执行过程中采用司法拘留1件,限制出境7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限制高消费69人次,向群众发放执行款647万元。

                 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

  今年1月至9月,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27件,办结3192件,一审、二审案件质效稳步提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多个增益指标全面向好。

  法院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等进一步优化,小额速裁、驻点服务、无讼建设、巡回审判、诉调对接、司法救助等持续推进,做到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

  通过两级法院互联网站,实现裁判文书上网、服务事项告知、动态信息发布,至9月,中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083份,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和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8场次。

  重视发挥廉政监督员、廉政监察员、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制定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截至2014年5月,全市法院实际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6名,现有人民陪审员总数386名,比原计划总数多7名,提前并超额完成倍增计划。

  释法说理取信力度明显增强,当事人更加理解信服司法审判,今年1月至9月,全市两级法院案件信访投诉率为6.68%,同比下降41.97%。

  司法公信效应进一步显现,先进典型不断涌现。今年以来,有17个集体、28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9个集体、63人次受到市级表彰。荔城法院交通法庭副庭长高丽斌被省法院推报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法官公正司法形象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