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电镀厂私排污水致严重污染 负责人被逮捕

23.11.2015  10:15

  东快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吴舟林张娇)昨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陈某决定逮捕,这是该院批捕的首例污染环境案件。

  经查,今年3月初,陈某在未设置任何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在荔城区镇海街道某村私自开设电镀厂,生产金刚砂电镀,并将未经任何处理的电镀污水经车间排放口直接排放,造成屋外溪流环境严重污染。

  经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车间排放口取样的污水总镍含量为12.8mg/L,已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5.6倍。

  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陈某取保候审。荔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因本案关系社会民生问题,造成的污染后果尚未排除,所以陈某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鉴于此,该院对陈某直接作出逮捕决定。

  (东南快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