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药针射杀土狗获刑 被判盗窃并处罚金1000
23.05.2014 13:05
本文来源: 新浪
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翔法宣)傍晚时分,男子开着小轿车,用弓弩、药针射杀土狗,被村民抓了个正着。近日,经翔安法院审理,该男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2月11日17时许,陈某驾车至新店镇东坑村西边海堤一虾池旁,盯上了一条土狗。眼瞅着下手机会来了,陈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弓弩及药针,射杀了这条土狗,并迅速将狗装入编织袋,放进轿车后备厢,欲驾车离开。然而,他这一气呵成的“猎狗”行动早被村民看在了眼里。就在其准备离开时,陈某被村民扭送至公安机关。民警从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内缴获弓弩一把、药针四支。经鉴定,被盗的土狗价值人民币562元,被缴获的弓弩系管制器具。
据介绍,陈某,32岁,马巷山亭村人,摩托车载客工。被抓之后,陈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翔安法院审理,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5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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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201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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