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食品药品监管所加大对 药品抽检不合格单位的处罚力度

15.06.2015  10:27

            近日,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食药监所在区局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了对凤凰山街道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抽样检测工作。

一是严格抽检程序。在药品抽样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登记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单,将抽取的药品当场进行分量密封包装,并且在第一时间将所抽验样品按规定送至市药检所进行检验。二是检查和抽样相结合。对被抽样单位采取“先检查、后抽样”的方式,重点从药品供货商的资质是否健全、进销货记录是否完整、药品储存条件是否达标、药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规定等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抽检和宣传相结合。在抽检药品的同时,还对被抽样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药品抽检宣传及日常管理养护注意事项的提醒,进一步提高了涉药单位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 本次抽检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共7家,覆盖药品经营单位4家,医疗机构3话,已完成抽检药品30批次,提前完成全年抽检任务。同时,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目前该所已立案2起。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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