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举办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和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药品流通企业:?xml:namespace>
为了加强我省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行业统计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完成数据填报,拟于2014年9月11-12日在福州举办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和行业标准宣贯培训班。本培训班由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及药品流通行业统计人员。
(二)各有关药品流通企业负责人及统计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4年9月11-12日。(9月11日报到)
(二)地点:福州五四路243号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五四路与华林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87831888
三、培训内容
(一)商务部《药品流通统计报表制度》的填报要求和各项指标解释。
(二)网上直报系统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三)宣贯《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药品物流设施与设备技术要求》、《医药商业企业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规范》等7项行业标准。
(四)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发展趋势。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按商务部“人才强商”工程有关规定标准予以资助,所在单位只需承担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9月3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联系人:饶风秀
联系电话:0591-87614799
传真:0591-876149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联系人:李青
联系电话:0591-87270183,传真:0591-878443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报名回执
福建省商务厅
2014年8月21日
报名回执
单位: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手机号 | 邮箱 |
请于9月3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
传真:0591-8761497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来源:( 福建省外经贸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