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药品将全面使用电子监管码 扫码可得药品信息

28.11.2015  10:29

  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从2016年1月1日起,药品企业生产的药品,都将印有惟一的“身份证”——药品电子监管码。消费者可通过扫码软件,或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输入监管码,查询药品的销售渠道、批号、有效期等信息。记者昨日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我市湖里区最早启动药品电子监管试点,目前已有247家药品零售企业被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并申领了电子监管密钥,其中238家企业已开始使用该系统。

  据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从明年开始,新生产的药品制剂必须做到全部赋码。为大力推进药品经营企业入网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信息报送省食药监局,并跟踪电子监管信息的确认、交费及系统密钥发放工作。从明年起,市民买药后,就能扫码查看药品生产企业和最终的购买药店,并看到整个药品从出厂到最后被购买的全部流程。如果在某药店买了药,那么最终显示的零售终端应该是这家药店,一旦出现其他药店的名称就值得怀疑了,市民可拨打12331投诉。据介绍,药品电子监管还可以监控异常药品流向骗保行为、定点社区虚假就医行为、定点药店串换药品行为和异常药品销售价格以及监控疑似假药等行为,确保消费者买到放心药品。

  【名词】

  药品电子监管码

  药品电子监管码是国家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为每件药品赋予的条码标识。与普通商品条形码不同,药品电子监管码是20位的编码,每件药品的电子监管码是惟一的,即“一件一码”,如同电子“身份证”,包含了生产企业名称、产品规格、流通渠道等信息,可以确保药品从出厂到批发、零售终端的全程去向追踪,有效防范销售假劣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