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检察:牵头制定简易程序集中审规范文件

15.07.2015  04:13

 

福建检察网7月14日讯(吴菁菁  叶震)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贯彻繁简分流、集中办理原则,日前,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以开展简易程序集中审试点为契机,牵头区公安、法院、司法局联合制订《荔城区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若干规定》,旨在缩短办案期限、节约司法资源、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比率,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该《规定》结合辖区办案实际,确立了以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单人盗窃等集中办理的适用案件类型。针对该类案件,及时明确了公检法部门每月相互集中移送时间段,各部门集中办理时限及程序,开展退赔退赃及刑事和解等配套工作,以及转为普通程序具体提起方式等内容,确保案件依法快速流转。

规定》同时还要求将集中办理机制与社区矫正程序有效衔接。明确了该类案件优先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和非监禁刑,并对开展前期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判决后社区矫正人员对接纳管等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