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法院探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01.12.2016  17:08
  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改革的推进,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仅今年1-10月份,莆田市荔城区法院就受理案件8954件,同比增长23.4%。

  为保障当事人诉权,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该院不断探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通过打造多元共治、各方参与、人人有责、协同齐进、相融互动的立体化解纷网络,使大量矛盾纠纷快速消弭,努力寻求公平正义、社会和谐“最大公约数”。

  今年7月,来自晋江的许某在房屋退租时,与房东张某就押金返还事宜发生纠纷。许某认为房东张某恶意扣留650元房租押金,一气之下来到莆田市荔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欲起诉张某。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听完许某的陈述后,介绍了诉讼风险和流程。考虑到案件标的额不大,且当事人许某系外地人,若采取诉讼方式,成本较高,因而适宜调解。经当事人同意,工作人员引导许某前往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我想你们也不想为了650元钱浪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你们分别跟我讲讲事情的缘由……”特邀调解员老林严肃又和气的态度,让双方由感性的宣泄变为理性的陈述。听取双方各自陈述后,老林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许某承租期间因个人原因损坏房东的热水器,于是找出相关法条并耐心释法说理。最后,房东张某也平心静气地表示退一步握手言和。双方达成协议,由房东张某返还押金300元,许某不提起诉讼。

  老林是荔城区法院退休老法官,审判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热心公益。自2013年5月荔城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以来,老林就成功调解案件500多件。

  老林只是荔城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一名特邀调解员。在该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上,有特邀调解组织49个、特邀调解员160多名。这些特邀调解员是近年来荔城区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网格管理员以及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五老人员”中选聘的。他们具有责任心强、热心公益、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特点。

  该院还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邀请大学生志愿者提供无偿心理疏导等服务,进一步凝聚了多元调解力量,扩大了多元化解纷争的队伍。此外,还挑选11名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法官作为专职调解员,选定14位职业操守好的律师作为律师调解员,分别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委托或协助调解。

  为使调解员队伍知识不落后、能力跟得上、调解有成效,荔城区法院定期开展法律知识、调解技能的培训,使队伍素质能力保持良好常态。“我们的调解员队伍是来自基层一线的社会力量。只要大家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优势,我们就能凝聚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实现多元化解纠纷的良好局面!”特邀调解员林天顺自信地说。

  “多亏乡村法官工作室的及时调解,我和邻居的门前渠道通水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双方不用撕破脸皮打官司了。”今年7月2日,荔城区北高镇栏山村村民翁某高兴地说道。

  早在2013年初,荔城区法院就依托北高法庭,以辖区栏山村为试点,在莆田市率先设立了乡村法官工作室。每周三派一名法官驻村服务群众,定期接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方便群众诉讼。

  为充分发挥乡村法官工作室的职能作用,法院还聘请了栏山村村委会主任和两名村民代表为特邀调解员,协助驻村法官调解各种民间纠纷。从而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

  被聘为特邀调解员的栏山村村委会主任翁国辉很有感触地说:“以前村民之间有矛盾纠纷,我们也想尽力调解好,但苦于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现在法官进驻我们村,提供法律支撑,调解瓶颈也就迎刃而解,矛盾化解更加得心应手。

  乡村法官工作室同时向村民公开了法官和调解员的服务电话。村民们甚至不用到工作室来,只要一通电话、一个招呼,乡村法官工作室的法官和调解员就能在电话里为群众释法析理,也可在第一时间到群众家中提供上门服务。

  与北高镇的“乡村法官工作室”遥相呼应的是辖区另一个镇——西天尾镇设有的“无讼村居” 工作室。荔城区法院依托西天尾法庭在辖区后黄村成立“无讼村居”工作室,法官定点定时办公也大大方便了群众,深入基层一线化解纠纷更是赢得了村民赞誉。此外,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创新方面,备受瞩目的当属“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和“无争议事实记载”。

  2016年元宵节,荔城区法院交通庭法官孙金凤受理了一个非常棘手的案件。原来除夕夜当晚,荔城区居民陈某骑电动车被一辆摩的撞倒。经交警现场认定,摩的驾驶员黄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住院13天后伤愈出院,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

  随后,陈某来到法院交通法庭找到孙金凤,孙金凤征询双方意见后组织调解。在调解中,双方对诉讼请求的绝大部分赔偿项目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余下的极小部分事项存在分歧,此时调解陷入瓶颈。

  孙金凤让双方先回家,并经双方同意及时拟定一份《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于次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的陈某和黄某经过孙法官的细心开导,主动接受了调解方案。

  “‘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是对于经调解未果但分歧不大的案件,经双方同意由调解员拟定调解方案送达当事人。若当事人在7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调解不成立;若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即视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孙金凤介绍说。而“无争议事实记载”则是在调解时对双方确认的没有争议的事实进行文字记载,并由双方签字,双方确认过的事实在庭审或下次调解时将不再进行质证或协商。

  “‘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和‘无争议事实记载’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迈出的重要一步。既有效缓冲当事人间的对抗情绪,及时地解决纠纷,弥补当事人的损失,又大大节约司法资源。”孙金凤进一步介绍道。

  2011年12月,针对辖区内国道省道交错纵横,交通事故频发的现状,荔城区法院成立交通法庭,并将办公地点设在荔城区交警大队。

交通法庭自成立以来成绩斐然,调解率高达98%且99%履行到位。成绩的取得不仅由于办案人员耐心负责的特质,还在于一套规范合理的机制。

  “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案件和纠纷,当事人最直接的诉求就是尽快拿到补偿,心情很急躁。但我们不能急,应耐心、细致、设身处地缓解他们的情绪,同时协调当事各方达成和解,尽快让受害人获得补偿。”交通法庭庭长高丽斌说道。

  在荔城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荔城区法院主动与公安、司法、民政、鉴定、保险等九个部门联合成立莆田市荔城区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中心,形成“九位一体”多元快速解纷模式。

  如今在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里,交通法庭联合交警大队工作站、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服务援助点、困难救济救助工作站及当事人心理疏导窗口、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站及司法鉴定、物价评估服务点一应俱全,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处理事故相关事宜。

  莆田商人分布在全国各地,荔城区法院针对这一现状和辖区实际情况,主动与莆田市珠宝玉石首饰(深圳)同业商会对接,在该商会设立了调解衔接工作站。“不管是该商会会员还是在深圳经商的人员及其亲属,只要属于荔城区法院管辖的案件,都可以委托商会工作站进行调解或邀请商会工作站协助调解。对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依当事人申请予以效力确认,并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解衔接工作站负责人说。

  “有了调解衔接工作站,在外地也感觉很亲切。有纠纷,我们都直接到这里!”在深圳经商的刘某对调解工作站的设立非常高兴。

在辖区流动人口较多、商品交易聚集、矛盾易发频发的文献步行街,荔城法院与荔城区工商局设立“无讼一条街”调解衔接站,在两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该街道的年诉讼案件量正逐年下降。

  在辖区黄石镇工业园区、工艺美术城,荔城区法院同时设立多个调解衔接站点,由特邀调解员定时驻点,高效快速化解纠纷,有效地缓解劳资纠纷数量逐年上升带来的审判压力。

  今年初,荔城区法院还会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在协会成立诉调衔接站点。自该站点成立以来,已完成委托调解、协助调解案件67件。这些站点的设立,进一步推进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相融互动的局面,有利于各方矛盾的及时调解。

  今年1月4日,荔城区居民林某驾驶小轿车沿荔城区拱辰街道长丰村村道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车的曾某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受伤及车辆损坏,林某当场驾车逃离。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曾某当即被送至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等,前期花费医疗费达14万余元。曾某随后向法院起诉。

  因考虑到本案涉及车辆保险,为尽快落实赔偿款项,经办法官立刻启用诉调对接机制,委托莆田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各方对前期医疗费达成调解协议,因林某肇事逃逸,由其分期赔付车辆强险赔付以外的医疗费赔偿款项。

  “在此类案件中,市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往往起到重要作用,基于对《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的熟稔和第三者的中立位置,在调解中更易找到突破口。”该案承办法官林锐说道。

  莆田海外侨胞侨属众多,莆商遍布全国各地。为了解决当事人不在本地引起的各种难题,荔城区法院大力推广“互联网+”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运用,创新在线纠纷解决方式。

  今年3月14日下午,荔城区法院组织原告刘某通过远程视频与身处北京的被告兰某实现在线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兰某在视频中以口头形式确定协议。调解过程由书记员全程录音录像,刻盘存档。

  当然,多元调解绝不仅仅依赖于外部机制,为快速化解矛盾,荔城法院的法官们也积极践行“全面、全程、全员”的“三全”调解策略。即便到执行阶段,若当事人要求和解,法官也积极组织协商。

  今年8月份,因被告钱某明、钱某彩及莆田市某材料总厂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未返还原告黄某借款400万元及利息,黄某向荔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法院裁定查封登记在莆田市某材料总厂名下、坐落于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工业园区内的3套房地产和4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

  查封后,被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和解,法院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协调,并联系到案外第三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福建福清支行参与和解。最终各方达成和解协议,黄某主动请求解除对莆田市某材料总厂上述土地及房地产的查封,再由案外第三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福建福清支行将归还债务打入申请执行人黄某的账户。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功能,加强诉非双向互动,拓展诉调衔接对象,优化内外资源,构建立体化解纷模式,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升级版!”该院院长王诺说道。

  近年来,荔城区法院逐步建立起这些立体化诉调衔接网络,依托该网络,有力地推动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10月份,该院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和邀请协助调解案件约840余件,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约200件,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荔城区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得到了各界认可。该院先后被省高院确立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