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检察院建立打击防范“逃废债”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18.09.2014  04:23

福建检察网9月17日讯(吴舟  陈逸阳)为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银行信贷资金良性循环,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响应全区开展的打击防范企业“逃废债”专项行动,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街、各银行金融机构、区公安局组成打击防范“逃废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整治、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这项工作机制要求当辖区内出现企业主失联、隐匿或跑路等涉嫌逃废银行债务的突发情况时,银行机构及各镇街应立刻向荔城公安分局报案,公安机关在接案后要迅速开展初查工作,认为企业主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天立案侦查,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及时指派骨干提前介入,依法从快予以严厉打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其他执法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对典型案件应及时给与曝光,同时发动群众营造声势,有效打击防范“逃废债”,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