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荔城区明确人民调解三项经费保障标准
29.12.2014 10:51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2月19日,莆田市涵江区财政局、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意见》明确区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5万元;乡镇(街道)调委会工作补助经费每年2000元、村居的每年720元,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由设立单位自行承担;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方式保障。除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补助经费外,其他均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此外,荔城区也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实现人民调解经费制度化保障。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9.12.201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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