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若羌举报暴恐犯罪最高可奖励50万

17.08.2014  09:59

人民网若羌8月16日电(通讯员 胡凤军)8月13日,笔者从新疆若羌县委政法委获悉,日前,该县下发《若羌县举报情报信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对阻止暴力恐怖犯罪、提供涉暴、“三非”活动、去“极端化”、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社情舆情等线索并发挥作用的干部群众予以奖励,最高达50万元。

办法》中规定,对群众举报且被公安机关采用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将根据暴力恐怖犯罪案(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及根据其作用、效果进行评定和奖励。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给予3万元—50万元奖励;提供涉及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等危安暴恐类线索的根据价值酌情给予2万元—10万元奖励;提供涉及“三非”类线索的根据根据价值酌情给予1万元—3万元奖励;提供“去极端化”类情报线索的根据价值酌情给予8000元—2万元奖励;提供具有宗教极端思想行为类情报线索根据价值酌情给予6000元—2万元奖励;提供刑事案件线索为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起到直接作用的,根据价值酌情给予3000元—2万元奖励;提供治安案件线索的,根据价值酌情给予1000元—1万元奖励;提供社情舆情类线索的根据价值酌情给予500元—5000元奖励。

此外,《办法》规定,凡是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按照“首报奖励、一案(事)一奖、不重复奖、举报保密、虚假惩罚”的原则给予奖励。对于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提供信息人员的情况严禁向外泄露。宣传报道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提供信息人员的姓名、单位等情况。对打击报复提供信息人员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该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东升表示,出台该《办法》,旨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拓宽情报信息收集渠道,推动情报信息主导维稳工作,确保若羌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