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万买高档酒的央企会有何后果
日前,审计署发布的2014年审计公告称,中电投集团下属企业花1753.66万元买高档酒;国电下属公司花143.54万元买高档烟酒,称是会议费。
从这一简单事例即不难见出,一些央企花钱大手大脚,虽屡经整顿遗风犹存,吃喝之风仍炽。即使孤立地看,1700多万和140多万也不是小数目,仅仅用于高档烟酒的开支便如此巨大尤使人触目惊心。更何况此类问题发生在十八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
买高档烟酒,如果不是用于自己消费,那么就一定是用于公务接待了。2013年12月8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发布施行,国有企业等参照此《规定》执行。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既然如此,即使贵为央企,又有什么理由花巨款买那么多的高档酒、高档烟呢?接待了谁、谁参与了消费、谁审签,如果建立了接待制度,应当是一目了然的。该《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要求,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那么称高档烟酒开支为会议费对此项规定构成直接违反。
从前,审计署的审计报告一出,都会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而近几年,震撼效果似在递减。一个重要原因便在于,问题虽然摆出来了,整改的成绩却不能赢得公众赞成,并且老毛病年复一年总在重犯。比如这一次,人们就很想看一看,花巨款买高档烟酒的央企会有什么后果。是不喝(抽)白不喝(抽)、喝(抽)了也白喝(抽),还是真正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追责呢?《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审计报告看,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1亿元,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亮点,但亮点并不能遮蔽事实上存在的问题和不平衡。有的公务接待费减少了,有的却还在顶风违纪;有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减少了,有的却还在违规出国。如果违规违纪的行为不受到应有处理,那么就是对遵规守纪者的无情嘲弄和极大打击。不是要以上率下吗?不是要一级干给一级看吗?央企花巨款买高档烟酒消费,事实确凿无疑,这个时候就用得上从前口中念念有词的“高压线”了。这不仅对令行禁止者是一种公平,也可以为其他国有企业或部门的同类行为提供一个处理范例。
(作者为北京青年评论家 滕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