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芦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0.11.2015  15:47

  莆田网讯 昨日,记者从涵江区萩芦镇纪委获悉,该镇已与20个党(委)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给镇直各部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夯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形成部门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今年来,萩芦镇纪委发挥纪委教育、监督、保护、惩处职能,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监管,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三资”监管领导小组,下设会计委托代理、镇村招投标和村集体资源资产三个办公室。在全镇20个村全面建立(联)户代表制度,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制作村务公开目录,统一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镇纪委每季度对各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镇村干部绩效依据。

  针对信访难的问题,建立镇党政主要领导信访接待制度,认真落实信访举报制度,严格基层信访责任追究,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建立“不敢为”的惩处机制。萩芦镇共查办案件4件,收到上级转来信访件3件,现已全部及时做好答复处理工作。

  该镇纪委副书记陈虎说,镇纪委规范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实施阳光操作。严格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电话、工作人员情况公开,使到镇机关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省心放心,消除了群众的诸多顾虑。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办事效率,有效地改善了干群关系,进一步树立了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湄洲日报记者 傅梅香 吴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