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将整治九龙江上搭建物 违章全部拆除或移走

10.05.2016  12:26
  

  芗城将整治九龙江上搭建物

  东南网5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漳州市芗城区将开展九龙江西溪市区芗城段违法船舶和水上搭建物整治活动。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芗城区政府获悉的。

  主要整治内容包括,对九龙江西溪市区芗城段河道内停泊船只和水上搭建物、漂浮物进行专项整治,实现九龙江西溪市区芗城段河道生产渔船规范停靠、其他船只依法处置、违章水上搭建物和漂浮物全部拆除或移走。

  据悉,2014年,漳州市曾印发《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6月到2017年5月对九龙江北溪、西溪流域实施综合整治,其中包括整治沿江违章建筑。全面拆除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和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包括简易搭盖),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设餐饮、娱乐等行业。

  在流域沿江、沿溪两岸禁止修建尾矿库或倾倒工程弃渣、弃土等建筑垃圾,全面清理、绿化现有弃渣、弃土场,维护好沿岸的自然地形地貌,确保河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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