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加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力度

27.04.2016  12:54

        为切实推动“三个年一战役”和“文化生态提升工程”工作的落实,实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初步进展,2016年芗城区加大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力度。

一是严把项目建设环保准入关。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把环境保护做为引进项目的前置条件,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不符合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引进。截止3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3个,环保验收14个,发放排污许可证17件,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11件。 二是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一月份我区按照清水蓝天专项行动计划,精心组织,主动作为,共检查企业15家,查封企业1家,涉嫌移送行政拘留1家,处罚2家,下发整改通知2份。 三是积极落实大气污染专项整治。2016年1月1号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我区在市里组织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的情况下,加大工业烟尘污染的排查,共排查企业20家(次),立案查处1家。截止3月底,我局通过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大气污染专项整治以及日常的检查督察,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4份,处罚处罚存在环境违法企业4家,共计罚款金额86562元。查封企业污染生产线2家次,因不正常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拟移送公安机关拘留2家次。 四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摸底排查工作基础上,我区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一季度我区对12家违规建设企业分类处理,对6家工业企业不予备案或不予认定,对3家无法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进行了查封、限制生产的处理。 五是抓好“危废”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组织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培训,讲清抓好危险废物管理重要性,增强企业抓好抓好危险废物管理责任意识;指导企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督促企业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一季度我区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下发危险废物管理的告知书27份,有多家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 六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电话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三月底,受理信访案件51件,均已办结。 七是依法征收排污费。我区严格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克服各种困难,加大收缴力度,确保足额征收企业排污费。截止3月底,共征收收费企业59家,共收取排污费33.3338万元。 (漳州市芗城区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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