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船舶相关收费明起停征 福建每年可省2.42亿元

30.09.2015  21:23

    新华网福州9月30日电(记者 蒋巧玲 通讯员 李鑫)10月1日零时起,国家将取消船舶港务费、船舶临时登记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记者今天从福建海事局了解到,此项免征政策涉及到进出福建沿海各港口的船舶年均64.03万艘次,福建港航企业、船舶、船东每年可节省2.42亿元。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据统计,2014年,福建各港口涉及征收船舶港务费的船舶为90.27万艘次,共征收船舶港务费2.24亿元;今年1-8月,涉及征收船舶港务费的船舶为42.69万艘次,共征收船舶港务费1.55亿元。根据近两年的数据推算,此项免征政策实施后,将涉及到进出福建沿海各港口的船舶年均64.03万艘次,港航企业、船舶、船东每年可节省2.42亿元。

    除了真金白银的减负外,此项免征政策还将给港航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据福建海事局规费征稽处副处长肖发树介绍,由于船舶港务费的缴交没有实现远程电子缴费,缴费人必须到征收点办理现场缴费手续,或者通过定期结算的形式缴费,并在窗口拿取票据。取消收费后,港航企业将大大减少现场缴费手续占用的时间,同时,对于在距离征收点较远码头靠泊的船舶而言,还节省了人员到窗口办理缴费事宜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交通费用,提升了船舶的营运效率。

    据悉,此次取消的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1954年起开始征收,至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这些收费主要用于港口码头建设等公益性质的支出。具体包括:码头栈桥建设、航标灯塔等助航设施设备建设、海上安全通信、航道测绘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污染清除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