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省级奖励专项资金(第一批)的公示

19.05.2014  17:32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30号)等有关规定,经第三方审计并商省财政厅同意,福建省轮船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获2012年促进航运业发展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其中新增船舶运力奖励资金于三年后方可兑付,现公示如下:

2012年促进航运业发展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序号 项目单位 金额(元)
运力规模奖励 14000000.00
1厦门远洋运输公司2000000.00
2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
3福建东方海运有限公司1000000.00
4福建省厦门轮船有限公司2000000.00
5福建省轮船有限公司2000000.00
6福建安达船务有限公司1000000.00
7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2000000.00
8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2000000.00
金融贴息 2803517.00
1福建省轮船有限公司297245.00
2福建源远船务有限公司2277925.00
3泉州船舶工业有限公司228347.00
海铁联运集装箱奖励 1068600.00
1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1068600.00
海铁联运大宗货物运输奖励 975742.00
1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711492.00
2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86123.00
3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178127.00
水水中转大宗货物的奖励 175441.00
1厦门港务集团石湖山码头有限公司135528.00
2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渡分公司9000.00
3莆田港务集团有限公司1640.00
4泉州沙格港务有限公司29273.00
合计19023300.00

新增船舶运力奖励

序号 项目单位 金额(元)
1福建省轮船有限公司1124202
2福建港祥船务有限公司224975
3福建闽丰轮船有限公司628775
4福建省实华船务有限公司115525
5厦门海明华船舶物资供应有限公司30050
6厦门毅成达船务有限公司172200
7厦门千和船务有限公司27200
8厦门恒扬船运有限公司250050
9厦门通海船务有限公司95000
10厦门弘泰船务有限公司596525
11厦门海之星航运有限公司346150
12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1680791
13福建源远船务有限公司2761266
14平潭县恒泰船舶服务有限公司1244775

  公示期从2013年5月2日至2013年5月15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补助资金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提出。

  受理部门:驻厅监察室、厅财务处、厅运输处

  地址:福建省东水路18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莺、蔡健、张秀清

  联系电话:0591-87077140、87077132、87077872

  传  真:0891-87077140、87000134、87077336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