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特稿:保卫"舌尖上的安全"福建食盐安全发展之路

05.04.2018  13:11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5日电(林玲)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而在不久前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百味盐为首。图为福盐集团生产的福建海盐系列产品。

  民以食为天,百味盐为首。食盐在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食盐的安全亦是与家家户户息息相关。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对食盐安全保障工作不遗余力,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的食盐安全保障措施,使福建食盐一步一步走上安全发展之路。

   盐业产业结构调整

  上世纪末,由于内陆矿盐的兴起及产销形势变化,福建省食盐产能过大、生产企业结构不合理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上省内小盐场的大量私盐、非碘盐、假冒碘盐冲击食盐市场,严重扰乱了食盐市场秩序,造成福建省合格碘盐覆盖率偏低,严重影响了在2000年基本消灭碘缺乏病目标的实现。

  为普及碘盐供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福建省盐业生产的健康发展,维护食盐市场的正常秩序,2000年6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我省盐业结构调整实行总量控制的通知》文件(闽政办[2000]102号),要求根据我省盐的产销实际情况,在保证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的前提下,通过2000、2001年,两年时间将福建省盐的年生产能力从50万吨压缩到40万吨;对福建省盐业结构调整坚持“政策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采取分期实施、先易后难的办法,对生产面积在50公顷以下、连续3年(1997—1999年)单产低于30吨/公顷、产品达不到国家食盐标准,生产企业长期贩卖私盐的盐场进行废转。

图为福建省执行卫生部受到联合国儿基会的的表彰。

  对废转盐场,转为水产养殖业、种植业和实行盐碱联合的盐场,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全面落实食盐专营政策,依法整顿食盐产销秩序,继续落实省政府碘盐配给制工作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把碘盐普及供应落实在实处;加强盐政队伍建设,加大食盐生产、销售管理的力度,严厉打击贩卖私盐的行为。

  产业结构及时调整和各项措施的有力实施,保证了福建省碘盐普及工作得于顺利完成,并且由于工作成绩显著,还受到了联合国儿基会的表彰。福建省的食盐安全及健康保障工作迈出了新的一步。

   加强食盐储备与建设

  开门七件事,茶米油盐酱醋茶。食盐虽小却事关千家万户,2003年“非典型肺炎”爆发期间及2011年日本核电站爆炸时期,全国多地出现的抢盐事件令人印象深刻。

  为更好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和食盐市场的波动,保障福建省食盐市场的安全稳定,提高食盐储备组织化程度,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确保合格碘盐供应,2010年,福建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福建省级食盐储备库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食盐储备制度。

  食盐储备的建设按福建省6个月的食盐(小包装)销售量及区域布局规划,在福州、漳州、龙岩和南平设立4个功能配套、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的现代的省级食盐储备库,储备小包装食盐可达7万吨。

  2016年,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2018年修订颁发的《食盐专营办法》对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目前,福建省食盐储备已全面建立,食盐的安全保供能力全面提升。

图为南平及漳州食盐储备库。

   加强省内盐田保护

  福建海盐生产有着悠久的历史,至今仍传承千年前的生产工艺,有其他产品无法比拟的天然品质。福建海盐的文化、盐民的工匠精神、年代久远的盐田、传统的晒制工艺等,都是宝贵的精神和物质财富。

  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和基础建设的需要,福建不少盐田大面积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至2013年全省海盐产能已降至30万吨左右,若不采取措施,福建海盐将永远失去,而且自身的食用保障也存在问题。

  为了继承和发展好福建海盐,保障全省的食盐供应安全,促进我省盐行业的健康发展,让天然、传统、健康的闽盐更好地造福人民,福建省人民政府在2013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盐田保护,促进盐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对盐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

  政策要求,福建全省设置生产面积不低于30万公亩的重点盐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项目建设不得占用、废转、污染盐田保护区内的盐田,不得破坏盐场的生产设施;严禁将盐田用于非盐业项目的抵押贷款;新建项目必须与盐田保持500米以上的卫生防护距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查处擅自废转、侵占、污染盐田及毁坏盐场设施的违法行为;对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改变盐田用途的,不得办理海域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经批准的征用盐田单位必须向省级财政缴纳盐田补偿金,用于新盐业资源开发、省重点盐场改造等。

  福建的盐田保护政策在是全国唯一的,如今福建盐田已成为全国稀有的资源,福建海盐也成为了原生态、纯天然、全人工、不含抗结剂、富含微量元素的高端海盐代表。

   注重盐业生产建设

  得益于全国唯一的盐田保护政策,福建的食盐供应拥有了强有力的基础,但在保障供应的同时必须保障食盐质量和安全,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行业的竞争力。

  为此,《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盐田保护促进盐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3〕214 号)要求在做好盐田保护的同时要加大盐田改造与盐业结构调整力度;福建省盐业集团和各地盐场用三年时间分年度实施全省盐田改造规划,推动省重点盐场实现基地化、现代化、标准化和集约式经营;盐场和食盐加工企业实施改革和管理创新。

  为进一步加强盐业生产基础建设,夯实食盐安全保障基础,全面提升产品品质,创立高端海盐品牌,从2014年开始,福建省政府先后专门下拨了专项资金用于盐田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改造和建设。

  近年来,福建盐业集团和地方盐场已投入近1亿元资金对莆田、山腰、漳浦三大盐场进行了升级改造。图为福建的天然盐田。郑成乐 摄影

  近年来福建盐业集团和地方盐场已投入近1亿元资金对莆田、山腰、漳浦三大盐场进行了升级改造,盐业集团已投入近1.6亿元资金对晶秀、晶海、晶浦等国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行了改扩建。

  盐田改造在保留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对滩场、结晶池、坨地、道路、给排水设施、供电等、管理房站、生产环境等进行了大规模的规划改造;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则按高等级食品加工企业的标准和现代先进技术进行了改造或重建。

  盐田和定点生产企业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后,我省的盐业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已处于全国领先地位,食盐质量和安全得到全面的提升和保障,也为国家盐业改革的实施和打造中国高端海盐品牌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贯彻落实“盐业改革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在坚持和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按规定要求开展跨区域经营。此次改革,并不代表着取消专营制度,而是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食盐仍然实行国家专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加快推进福建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保证食盐安全,福建省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多次论证修改的基础上制订了《福建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该方案要求,福建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福建盐业体制改革,调动食盐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性,激活食盐市场。健全监管制度,依法治盐,促进福建省盐业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中对福建海盐的定位与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盐改方案中提出,要以福建海盐“原生态、纯天然、全人工”的传统独特生产制作工艺为亮点,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政府要加大对省盐田保护区内盐场改造的支持力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食盐品质。加快开发绿色高端福建海盐产品,提高附加值。支持企业申报福建绿色海盐地理标志,打造福建绿色优质海盐品牌。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则按高等级食品加工企业的标准和现代先进技术进行了改造或重建。图为福建海盐加工车间。郑成乐 摄

  福建海盐为原生态、纯天然生产,并采用传承千年的手工生产工艺,不添加碘以外的任何添加剂,富含微量元素,且产量极为稀少,是真正的盐中珍品,稀有产品。所以福建省委省政府在盐改方案中再次明确提出要保护盐田、打造高端海盐品牌。

  此外,盐改实施方案还就理顺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加强工业监督管理、完善食盐储备体系、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科学补碘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实施意见。

   深化盐政监管体制改革

  2017年11月10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1月1日起,福建省食盐监管体制按该方案规定实施。

  根据方案要求,要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坚持政企分开,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管理方式,强化专业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省食盐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调整食盐安全监管及执法职责方面,《方案》提出,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省政府食盐安全监管部门,承担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承担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许可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省食盐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跨区或重大食盐违法案件;推荐食盐信用体系建设等职责。市、县食盐安全监管部门具体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及盐政执法工作。省盐业集团(省盐务局)及其所属单位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盐政执法职能分离后,实行政企分开。

  其次,《方案》中调整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省政府盐业行业主管部门,承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拟定我省盐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我省盐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平衡协调全省食盐产能和产销总量;协同发展改革部门完善食盐储备管理制度。

图为漳州食盐安全监管部门正在检查食盐质量

  在增强食盐安全监管力量方面,《方案》要求调整加强全省食盐监管力量,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承担食盐监管和执法工作,切实加强食盐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机构建设,健全执法队伍,确保职责调整后,监管力量不削弱、工作不断档。对现有盐改执法队伍,转由食盐安全监管部门统筹使用,协同地方监管部门做好食盐市场监管工作。

  此次监管体制的改革,完善了福建省食盐监管机制,在实施政企分开的同时,加强了监管力量,食盐市场监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将更加有力,市场安全环境将进一步提升。(完)

【责任编辑:洪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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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4月16日讯(记者 邱陵)近日,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