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法院:至交好友一时义气 收留好友吸毒酿苦果

15.01.2015  11:53
  本报讯(邱瑞斓)日前,罗源法院当庭宣判一起容留他人吸毒的刑事案件。庭审中,被告人陈某为自己的一时义气而后悔,更为自己的不懂法而付出了“自由”的代价。

  陈某与谢某自幼熟稔,是多年的至交好友。经过多年的打拼,陈某如今已是一间酒吧的老板,在当地夜店小有名气,而谢某因不学无术,只能靠平日开黑的维持生计,加上家庭关系不佳,其染上了吸毒的恶习。去年10月15日晚,谢某来到陈某的酒吧,借口喝茶,实为想开一间包厢吸毒。陈某事先知道谢某染有毒瘾,猜测其应该是想在包厢内吸毒,但碍于朋友情面,并没有马上戳穿谢某的想法,而是在手头稍闲时,进入包厢,劝阻正在用自带工具吸食冰毒的谢某。一番言语后,谢某并不听劝,陈某考虑到俩人多年的交情,觉得谢某在此吸毒也并未造成“任何影响”,便直接将门反锁后下楼……过了几天,谢某又来到陈某的酒吧,如法炮制地开始吸毒,陈某因生意忙就不再多予理会。

  去年11月12日,警方根据举报得知谢某在陈某酒吧内吸毒,当场将二人抓获。归案后,谢某因吸毒被治安拘留15日,而陈某则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