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拿走同学200元 母亲让到派出所“自首”

07.04.2016  14:57

  福州新闻网4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新店综)前晚,一名女孩哭哭啼啼到新店派出所自首。经了解,女孩11岁,上五年级,当日她看到同学书包里有200元,一时起了贪念将钱偷走。

  民警联系女孩的母亲到场,她说这不是女儿第一次偷钱。发现女儿手脚不干净,她多次教育甚至打骂,可是都教不好。当日又发现女儿偷钱,她让女儿到派出所自首,希望民警帮忙教育,使女儿迷途知返。

  民警告知女孩的母亲,教育孩子要注意方法,非打即骂只会适得其反。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女孩进行批评教育,女孩表示非常后悔,马上把钱还给同学,保证不再犯这种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