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安局自里根时代获授权 开展大规模监控活动
30.09.2014 09:50
本文来源: 东南网
中新社华盛顿9月29日电 (记者 张蔚然)据美国媒体报道,知名民间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29日表示,前总统里根于1981年签署的一份行政命令是推动国家安全局大规模监控活动的“主要依据”,该命令授权国安局收集外国情报信息。
自美国前防务承包商雇员、“泄密者”斯诺登去年曝光国安局大规模监控项目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以信息自由法案为由发起诉讼,要求公开监控活动的法律依据。该联盟在诉讼期间获得的文件资料显示,里根于1981年签署了第12333号行政命令,授权国家安全局监控外国情报目标。虽然行政命令未授权国安局监控美国境内目标,但国安局在监控期间“不可避免”地截获了境内通讯记录。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说,此前美国政府一直声称监控活动建立在《爱国者法案》第215条、《外国情报监控法修正案》基础上,受到国会和法庭的监督,但该联盟获得的一份国安局文件显示,国安局认为12333号行政命令是开展大规模监控活动的“主要依据”。
该联盟称,斯诺登曾曝光国安局通过谷歌和雅虎公司设在国外的数据中心获取客户隐私、收集数以百万计的电子邮件信息和即时通讯地址簿、收集外国公民电话记录、设定手机定位跟踪程序,上述种种做法都依赖12333号行政命令的支持。
该联盟说,国家安全局的行为令人吃惊,应该接受更严格的审查。但迄今为止白宫和国会提及的监控项目改革措施都没有涉及12333号行政命令,没有触及监控项目的根本。
斯诺登自去年开始对外披露美国情报部门开展的大规模监控活动,包括收集海量电话邮件信息、监控外国领导人等,在国际社会引起轩然大波。美国官方一直劝斯诺登主动回国接受司法审判,但目前斯诺登仍居住在俄罗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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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2014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