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试验区环评审批将引入信用机制
新华网福州8月18日电(记者 王文清 通讯员 曾咏发)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将建立信用等级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将向社会公开。为此,福建省环保部门将指导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将相关信息主动报送,以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作为企业的标识,建立企业环评管理信用档案。
企业环评管理信用档案包括: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建设项目受环保部门行政约谈、处罚、整改情况;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情况;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时履行环保验收等情况。
随后,各设区市环保局将按照 “环评守信”(守信)、“异常名录”(警示)、“黑名单”(失信)等三个级别,对自贸试验区企业项目建设期间环评信用情况进行评定。比如,如果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存在以上行为被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或者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因违法行为受到环保行政处罚的,都将被列入黑名单信用记录。
在社会监督方面,福建省环保厅明确要求,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将自贸区试验内企业项目建设期间的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信用信息,包括环评、环保验收审批、日常监督检查、约谈整改和环境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自贸试验区网站、设区市环保局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和查询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对环评守信的企业,在环评审批、环保评优评先等方面,环保部门将予以积极支持。对存在环保警示或环保失信的企业,将从严审查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执法监察频次。同时,环保部门还将与当地发展改革、财政、商务、人民银行、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税务、海关等有关主管部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监察机关,有关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积极提供项目建设期间企业环评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