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政策解读(二十四至三十一)

14.08.2015  13:53

自贸区政策解读(二十四):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关检“一站式”查验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积极探索更加自由便利的运行模式,在简政放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和创新性的改革举措。在通关便利化方面,厦门海关与厦门检验检疫局双方合作,已经在厦门东渡海天码头试运行关检共用“一站式”查验平台,海关、检验检疫部门需要对同一进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关检同时进场、联合查验、监管互认。在实行“一站式查验”改革之前,关检分步检验,企业需要分两次到码头进行吊柜、运输、开箱、掏柜、查验。实行改革后,只需一次开箱查验,减少重复开箱、重复吊柜费用,每箱节约成本600元,可节约查验时间24小时。“一站式”查验改革真正实现了“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通关新模式和关检“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为企业节省了通关时间和成本,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自贸区政策解读(二十五):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内销“选择性征税

  以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加工企业的产品出区内销时,只能按照成品的价格和税率征税。厦门海关实施自贸区内销“选择性征税”政策后,区内企业可选择对企业有利、税赋较低的方式征税,既可选择按料件征税,也可选择按成品征税。例如某公司选择对660个内销车用继电器按料件征收关税,经海关测算,该批产品所用的14项保税料件的平均关税为2.6%,而成品税率则达10%,新制度实施可使此公司每年内销产品可少缴关税200万元以上。

自贸区政策解读(二十六):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集中汇总征税

  集中汇总征税是指进口货物通关时海关不打印税单征税,通过在认证企业提供的银行保函信用额度内,扣除与应缴税款相应额度的方式办理货物放行手续,进出口企业可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集中打印上月已放行应税货物税单的新型税收征管作业模式。此模式打破口岸逐票即时征税的固有模式,既能大幅缩短进口货物从申报到实物放行时间,又减少了企业人力财力支出。随着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在即,厦门海关将以此为契机在厦门片区内全面推广该模式,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

自贸区政策解读(二十七):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取消商事主体名称预先审核

  2015年2月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率先试行商事主体名称“自助查重、自主选用”的做法。除取消商事主体名称预先审核,申请人可在互联网上自行查询选择企业名称并申请登记外,首创允许商事主体在名称中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等作为企业字号,允许在拟设集团的母公司名称中先行使用“集团”字样,允许商事主体名称中不体现行业特征等。而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查询选择企业名称,并申请登记。

自贸区政策解读(二十八):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联络地址登记制度

  联络地址登记制度,为全国首创。过去,申请注册企业一律要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而今,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无需经营场所或暂不需要经营场所的商事主体,只要提供一个能满足文书传达和工作联系需要的联络地址即可注册。

自贸区政策解读(二十九):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对台企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

  先行先试、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加快自贸区建设中复制“上海经验”的同时又推改革创新举措。率先对台企试行“台商协会总担保制度”就是显著体现。根据此举措的制度设计,在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作为台商协会的会员企业,只要缴纳一定保证金,就可以享受由台商协会提供的总担保,可减少企业资金负担,便利企业办理海关业务。这一担保制度与一般情况下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提交担保有明显不同,一方面,担保主体是台商协会,而非进出口货物收发人自身,担保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企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台商协会提供的是总担保,而非普通担保,在总担保有效期内,企业多次办理相同海关事务,无需再逐次提供担保,有利于简化行政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率。

 自贸区政策解读(三十):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

  先行先试、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在加快自贸区建设中复制“上海经验”的同时又推改革创新举措。采信台湾认证认可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的试点,2014年12月即在平潭启动。依此试点,对获得台湾“财团法人全国认证基金会”认可且经省检验检疫局调查确认的商品验证登录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结果报告,均予以采信,进出口平潭的台湾商品无须重复认证和检测,这在全国也尚未有先例。检验检疫部门也将适时公布采信进口台湾产品名录以及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检验检测单方面采信境外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在大陆尚属首次,通过平潭口岸的进出口商品无需重复认证和检测,有利于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促进两岸贸易便利和商品流通。

自贸区政策解读(三十一):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试行“一照一号”登记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积极探索更加自由便利的运行模式,在简政放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和创新性的改革举措。在企业注册方面,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率先试行“一照一号”登记制度,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将“一照三号”浓缩为“一照一号”。“三证合一”是商事主体登记注册过程中,将原来由市场监管、质监、国地税三个部门分别审批发放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进行整合,统一发放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实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准入环节。从2015年3月26日起,厦门片区新设各类企业,只需向自贸试验区综合窗口提交一份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即可一次性领取“载有唯一一个证照编号的营业执照”,执照兼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一照一号”登记制度的实行,大大简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限,减少了企业办事时间,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负担,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了便利。更重要的是,以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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