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平潭片区检察室成立 探索闽台经济合作新模式
人民网福州1月9日电 8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作为福建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福建自贸区战略的重要部署,平潭片区检察室将进一步延伸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民事行政检察等各项职能,推进改革开放,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闽台经济合作新模式,加强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贡献。
鉴于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独特的“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功能定位,平潭自贸检察室的检察保障措施也将有所侧重调整。平潭检察院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服务和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的工作意见(试行)》,深入研究适应平潭片区法治需求的检察保障措施,及时调整检察民商事、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金融商贸、航运、知识产权、行政检察工作力度,使之与自贸区改革开放新要求相适应,更有效地服务好平潭片区在全国范围内的先行先试。
“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检察室首先要转变检察执法理念,从惩治打击犯罪到服务自贸区建设发展,为自贸区有效形成鼓励创新、支持改革的环境氛围提供帮助;其次自贸区投资、贸易金融、航运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对检察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平潭检察院检察长施建清表示,除了传统犯罪案件外,新型走私、骗取出口退税、洗钱,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也将不断衍生新形态,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方面,中外法律适用及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贸易规则等也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指出,2015年12月上旬,福州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平潭片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树立平等保护、审慎谦抑、法治引领的理念要建立服务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协调联动性务公开人才培养等机制。其中,紧扣平潭综合实验区处于对台前沿等区位特色和旅游开发等发展战略,充分吸纳了平潭县检察院近年来出台的关于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意见,以及服务台企台商的十条意见等制度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提出了积极维护涉关涉税监管秩序,着力保障金融改革创新环境,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九项有针对性的服务和保障措施,这些都为平潭自贸检察室的发展提供保障。
据悉,新成立的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平潭片区检察室将加强与片区内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协作配合,持续理顺与片区内各个行政执法、行政监管单位的互动机制,力求在法治环境营造、服务机制创新、司法质效提升等方面取得新的进步。(黄丹妮 通讯员 陈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