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生考研11月3日起可开具成绩单

20.10.2014  12:02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消息,对于自考生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者,可于11月3日开始到省教育考试院开具成绩证明。成绩证明申请地点为: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需要开具成绩证明自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需出具受委托人的委托书)持自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到现场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