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儿女的好友”套近乎 或骗或偷得手7次

28.06.2014  11:48

  台海网(微博)6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邓若胥/图) 她在半路上拦住老人,自称是她女儿的“好朋友”,热心地跟老人聊天,然后跟着老人回家。

  她采用这一方式,先后向7位老人“借钱”,还“借走”很多金首饰。近日,这位“好朋友”在思明区法院受到审判。

   招数1

   “购物没带钱”借走6000元

  “阿姨,您也在这里啊,真巧!”去年年底的一天下午,家住槟榔的陈阿婆出门散步,在小区里遇见一个牵自行车的中年妇女,对方自称“小陈”,拉着阿婆的手,很是激动,好像遇到亲人一样。

  “我好像不认识你啊?”陈阿婆说,自己对她没有印象。但是,“小陈”说:“阿姨,我跟你女儿去过您家里的,您忘了吗?”

  见“小陈”很确定,陈阿婆就信以为真,还怀疑自己年纪大,所以忘了。于是,陈阿婆还跟“小陈”道歉。

  紧接着,“小陈”提出要去老人家里聊聊天,老人就带她回家了。进门后,两人海阔天空地聊。

  不久后,这名妇女就提出说,她要去商场买彩电和冰箱,但是,钱带得不够,请老人先借她几千元。

  老人觉得对方是女儿的朋友,“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她就借给“小陈”6000元。借钱后,老人还送“小陈”从小区大门离开。

  小陈走后,老人给女儿打电话。女儿接电话后一听老人陈述,就说:“你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