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自然资源局与新罗区法院共建法治联系点

21.09.2020  18:22

近日,龙岩自然资源局与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设立自然资源法治共建联系点的意见》,要求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切实加强司法行政良性互动,通过建立沟通与共享机制,增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共同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

意见提出,设立自然资源法治共建联系点制度,对于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有重要意义。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组织开展员额法官定点联系活动,进行面对面沟通,广泛征求自然资源部门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积极助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帮助解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问题,推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事后的诉讼纠纷延伸到事前的预警防范,实现矛盾的有效预防和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高效运转。重点针对自然资源管理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土地征收、自然资源资产登记等法律问题,认真研判,依法调处,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

意见要求,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新时代法院服务和保障自然资源保护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于加强联动融合,提升行政效能,形成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强调双方建立法院与行政机关案件双向咨询机制和派驻法官制度。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